青岛中程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11月9日青岛中程公开信息显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岳、总经理李向罡、副总裁赵子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期货证。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你公司《关于累计达到重大诉讼的公告》,前期印度尼西亚投资部长分别签发了对你公司子公司PT.MadaniSejahter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苏岛镍矿有限公司)和PT.IntegraPrimaCoal(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东加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证撤销令期货证。你公司相关子公司分别向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行政法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累计15,545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信息。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青岛中程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青岛中程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5亿元,同比下降63.15%;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724.09%;扣非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3424.5%;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2亿元,同比下降60.9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70.66万元,同比下降459.2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712.88万元,同比下降292.69%;负债率73.35%,投资收益158.04万元,财务费用6561.56万元,毛利率18.75%期货证。
青岛中程(300208)主营业务:绿色电网建设、海外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国内外贸易经营等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期货证。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