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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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639版)
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及未来不时修订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享有的标的股票权益部分的标准系数外汇管理局网站。对应股票权益的标准系数如下:
考核结果等级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个人当年拟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标准系数外汇管理局网站。
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管理委员会将在相应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以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则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权益处置与归属、分配
(一)权益归属及分配顺序
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情况,将持股计划取得的分红、其它收益等分配给持有人外汇管理局网站。若管理委员会决定将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予以出售,则持股计划按照如下先后顺序对标的股票出售所得进行分配:(1)依法扣除相关税费;(2)根据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向持有人分配当期收益。
(二)处置与分配的实施
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法定锁定期达成后至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和减持规则完成标的股票的出售,并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归属及分配规则组织分配,具体实施安排及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外汇管理局网站。
管理委员会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权益处置限制
1、存续期内,除本持股计划约定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外汇管理局网站。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外汇管理局网站。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外汇管理局网站。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归属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外汇管理局网站。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外汇管理局网站。
6、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外汇管理局网站。
五、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
存续期内外汇管理局网站,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法如下: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若发生持股计划未确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若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应遵照执行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八章 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持股计划的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的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即可终止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本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按照本持股计划规定的分配安排,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九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外汇管理局网站。
本持股计划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对考核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从本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考虑,本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十一章 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外汇管理局网站,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草案外汇管理局网站,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外汇管理局网站,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时,与本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外汇管理局网站。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外汇管理局网站,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持股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外汇管理局网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
七、召开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外汇管理局网站,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八、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外汇管理局网站,在完成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十二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外汇管理局网站,具体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监事均将回避表决外汇管理局网站。
第十三章 其外汇管理局网站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本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外汇管理局网站。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外汇管理局网站,不高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7.32元/股外汇管理局网站,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3年4月1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外汇管理局网站。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外汇管理局网站,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外汇管理局网站,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外汇管理局网站,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
5、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外汇管理局网站。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实施外汇管理局网站。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3年4月27日,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外汇管理局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外汇管理局网站。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完成后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外汇管理局网站。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以选择实施完毕,或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外汇管理局网站。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外汇管理局网站。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进行外汇管理局网站。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外汇管理局网站,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外汇管理局网站,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汇管理局网站。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外汇管理局网站。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外汇管理局网站。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00万元、上限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3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61,202股至27,322,404股,约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3,570,883,981股的0.38%至0.77%。
回购用途如下: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回购外汇管理局网站。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外汇管理局网站。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外汇管理局网站。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外汇管理局网站。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公司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并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32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3,661,202股、不超过27,322,404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外汇管理局网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40,002.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39,319.71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测算,占公司2022年度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0.53%、1.61%,占比较低。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外汇管理局网站。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外汇管理局网站。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对上市地位的影响外汇管理局网站。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3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27,322,40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外汇管理局网站。因此,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回购股份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外汇管理局网站。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外汇管理局网站。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外汇管理局网站。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外汇管理局网站,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外汇管理局网站。
(十二)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外汇管理局网站。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汇管理局网站。
2023年4月1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外汇管理局网站。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碧华创投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如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届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外汇管理局网站。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外汇管理局网站,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外汇管理局网站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外汇管理局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外汇管理局网站,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外汇管理局网站,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外汇管理局网站。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外汇管理局网站,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外汇管理局网站,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外汇管理局网站,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
5、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外汇管理局网站。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274498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注:同一地区存在多个电站项目,各电站的电价不同,本表按照各地区的平均电价进行填列外汇管理局网站。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外汇管理局网站。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正在履行的长期售电服务协议重新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外汇管理局网站。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3月,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下属公司签署了浙江海宁6.33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暨长期售电服务合同,该电站每年售电关联交易额纳入公司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审批;2020年6月,公司与晶科能源下属公司分别签署了浙江海宁5.98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安徽滁州10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暨长期售电服务合同,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外汇管理局网站。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9日、2021年4月21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本次拟对上述正在履行的长期售电服务合同进行重新审议。
(二)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售电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外汇管理局网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韩洪灵先生、彭剑锋先生和丁松良先生经事前审核外汇管理局网站,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履行《能源管理协议》向关联方提供售电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亦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与公司和其他客户的相关定价政策基本一致,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94799028G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1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外汇管理局网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为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能源58.62%股份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外汇管理局网站。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90954553T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时间:200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外汇管理局网站。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35号)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浙江晶科能源100%股权外汇管理局网站。
浙江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外汇管理局网站。浙江晶科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能源”)
企业类型:其外汇管理局网站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MA2UBEWC89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18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外汇管理局网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持有滁州晶科能源75.50%股权、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能源24.50%股权外汇管理局网站。
滁州晶科能源信用状况良好外汇管理局网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晶科能源及其上述下属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二款(三)之规定,晶科能源及其上述下属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浙江海宁6.33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开发运营商):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浙江晶科袁花厂区、尖山厂区
3、项目方案:乙方租赁甲方的屋顶后,在甲方的建筑屋顶上建设约6.33MW光伏电站,所发电能按照双方协议电价优先供应甲方使用,富余项目电能在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后反送上网外汇管理局网站。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等)由乙方享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外汇管理局网站。
5、电费的计算:
(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销售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限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销售电价的90%外汇管理局网站。
6、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项目建设场地的使用费用已经通过项目发电电价优惠的方式进行补偿,乙方无需就项目建设场地的使用费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建筑物屋顶使用租金及本项目用于安装电站相关设备所需的房屋、场地的租金)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浙江海宁5.98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用电方):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开发运营商):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
丙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晶科能源厂区
3、项目方案:乙方租赁丙方的屋顶后,在丙方的建筑屋顶上建设约5.98MW光伏电站,所发电能按照协议电价优先供应甲方使用,富余项目电能在项目接入公共电网后反送上网外汇管理局网站。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政府补贴、碳减排收益等)由乙方持有。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外汇管理局网站。
5、电费的计算:
(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限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90%外汇管理局网站。
6、租赁费用:三方确认项目建设场地的使用费用已经通过项目发电电价优惠的方式进行补偿,乙方无需就项目建设场地的使用费向甲方与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建筑物屋顶使用租金及本项目用于安装电站相关设备所需的房屋、场地的租金)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安徽滁州10MW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能源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屋顶业主):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公司):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18号
3、项目方案:本项目预计投建总容量为10MW的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25年,项目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实现企业节能降耗目标,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相关收益(包括电费收入、碳减排收益及政府补贴等)由乙方享有外汇管理局网站。
4、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25年外汇管理局网站。
5、电费的计算:
(1)甲方的实际用电量均以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
(2)甲方用电的电费计费标准为:按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为基准,项目运营期限内,计费标准为当地电网同时段(尖峰谷)工业电价的85%外汇管理局网站。
6、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给予甲方电价折扣,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分布式电站业务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外汇管理局网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下的分布式电站均已建成并网,继续履行售电服务有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外汇管理局网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重要内容提示:
● 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外汇管理局网站。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
●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为16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外汇管理局网站。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外汇管理局网站。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外汇管理局网站。
为满足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在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为16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外汇管理局网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外汇管理局网站。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外汇管理局网站。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计划概述
(一)担保计划额度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提供人民币16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2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46亿元人民币外汇管理局网站。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本次担保计划的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被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为境外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按2023年4月28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换算外汇管理局网站。2担保余额根据担保的融资款项的实际发放时间确定。新增担保额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担保计划说明
1、担保计划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各类履约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外汇管理局网站。
2、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上海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科”)和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坪”)分别是集中式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电站的投资管理平台,公司通过上述公司间接持有各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外汇管理局网站。担保计划中对晶科有限、上海晶科和上海晶坪的担保额度包括对其下属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
3、由于电站项目投资开发的业务特性,公司每在一个新地区投资运营电站项目时,基本都需要在当地设立项目子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随着公司业务对外拓展,公司后续还会不断设立新的项目公司。考虑到公司上述业务特性,为便利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高决策效率,授权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下属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4、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授权情况
1、为提高决策效率,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及额度调剂事宜,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外汇管理局网站。
2、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汇管理局网站。
3、上述担保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外汇管理局网站。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外汇管理局网站。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事项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行业特点制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外汇管理局网站。新增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和业务履约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外汇管理局网站。新增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计划的事项,并同意将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28,573.24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5.2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8,819.95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
发电项目投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沙特项目”)
● 调整内容:
1、本次方案调整前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拟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共同推进沙特项目建设;本次方案调整后,公司拟以自行投资的方式推进沙特项目建设;
2、项目投资总额由原先预计的2.09亿美元调整至2.27亿美元外汇管理局网站。
● 特别风险提示:沙特项目建设期预计22个月外汇管理局网站。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原材料上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延迟获取等项目建设条件变化,或其他基于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因素,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沙特项目EPC总包方将对项目延期负有赔偿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推进沙特阿拉伯3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沙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Jinko Power (HK) Company LTD(以下简称“晶科香港”)签署包括购售电协议在内的整套项目协议文件外汇管理局网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晶科香港已与购电方Saudi Power Procurement Company签署购售电协议,并在沙特阿拉伯当地完成项目公司的设立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外汇管理局网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特项目已经取得了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外汇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完成了项目融资和工程总包招标工作,并与工程总包签署了EPC协议,正在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项目即将开工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投资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及后续安排
沙特项目是沙特阿拉伯第三轮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之一,为政府招投标项目,招标方对项目的建设及并网时间均有特定要求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中标该项目后,原计划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共同推进沙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但在签署购售电协议后,金融市场环境受到美联储多次大幅加息的干扰,导致项目的工程总包价格、项目融资成本较预估金额有所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由原先预估的2.09亿美元调整至2.27亿美元。若引入第三方投资人后再推进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则可能因商务谈判时间等耽误项目整体进程,进而增加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为确保沙特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对组件等供应链市场价格变动周期的预判,公司拟以自行投资的方式推进沙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网的同时,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造成的影响。
为获取更大的商业价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从利益最大化、现金流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考虑,在未来寻找合适的第三方合作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并全权办理与沙特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签署合作协议等事宜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调整后的投资方案
1、 项目投资概况
沙特项目位于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以东约85公里的Saad地区,该地区属沙漠地带,日照时间较长,光照资源充足外汇管理局网站。沙特项目采用“建造-拥有-运营”(BOO)模式,项目建设期预计22个月,运营期预计30年。
2、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沙特项目投资总额约2.27亿美元外汇管理局网站。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约30%左右,将通过资本金过桥贷款的方式自筹;其余项目投资款将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无追索项目融资方式解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沙特项目已完成融资闭合。
3、投资内容及预计收益
沙特项目实际建设规模约348.80MWp,投资总额约2.27亿美元(不含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21亿美元外汇管理局网站。经测算,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约1,494万美元,年均净利润约179万美元,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7.9%,投资回收期约16年。
三、投资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沙特项目投资方案变更主要为保障沙特项目如期推进,变更后的项目收益率符合公司的投资要求外汇管理局网站。作为西亚北非地区最大的经济体,沙特阿拉伯当地政治及商业环境稳定,国别风险相对较低。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海外的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优化公司电站资产布局,提升公司在海外光伏发电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获取境外优质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机会,并可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外汇管理局网站。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项目建设所用光伏组件等设备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该风险已经通过固定总价的EPC合同获得了较为有效的规避。
运营期内,如天气变化或运维不当,可能造成光伏等效利用小时数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同时,如人工费用持续上涨,可能导致项目运维成本上升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以上多种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二)项目延期的风险
如遇相关政策调整、原材料上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延迟获取等项目建设条件变化,或其他基于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因素,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沙特项目EPC总包方对项目延期负有赔偿义务。
(三)汇率及利率波动的风险
本项目以沙特官方货币沙特里亚尔支付,具有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沙特里亚尔长期以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并且购售电协议针对汇率波动及通货膨胀约定了电价调整机制,可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本项目融资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利率波动风险外汇管理局网站。项目公司已开展利率互换交易,通过锁定利率来规避融资期间利率波动对沙特项目和公司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外汇管理局网站。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一、基本情况概述
1、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拟与山东水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水发”)签署《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及《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拟将晶科有限持有的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晶科”)100%股权出售给山东水发,股权转让对价为 28,041.29 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由于鄱阳晶科的银行债务解决方案未获得金融机构同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晶科有限与山东水发仅完成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尚未签署《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也未办理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外汇管理局网站。
2、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电力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晶海”)各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合计为人民币12,533.74万元,其中宜兴品和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533.74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截至2021年9月8日,晶科有限与湖北新能源签署了有关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外汇管理局网站。《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进展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9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因市场情况变化并考虑公司实际需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湖北新能源签署有关宜兴品和的股权转让协议,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终止事项及决策程序
(一)终止事项及原因
1、宜兴品和是公司旗下的宜兴35MW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司2019年开始基于快速回笼资金建设新的平价光伏电站、改善自持电站结构的考虑,陆续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近两年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发电行业的相关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融资环境逐步改善,国家补贴电费发放速度也逐渐加快。公司在外部融资成本降低、多个电站完成出售、国补发放提速等多项因素加持下,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公司的现状以及宜兴品和的发电收益情况较佳,公司拟不再出售宜兴品和。
2、鄱阳晶科是公司旗下的鄱阳县饶丰镇102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晶科有限与山东水发原计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后推进股转交割事宜外汇管理局网站。由于公司未能与银行就鄱阳晶科提前偿还项目贷款涉及的违约金事宜达成一致,各方也无法就承债式收购方案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在签署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未与山东水发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未办理鄱阳晶科的股转交割。综合本次交易的推进障碍、公司现状以及鄱阳晶科发电收益情况,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山东水发共同签署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决定终止鄱阳晶科的股权转让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外汇管理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山东水发签署了《关于鄱阳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协议》,确认各方基于《股权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及违约事项,互不承担《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公司未与湖北新能源签署转让宜兴品和100%股权的正式协议,本次终止出售宜兴品和100%股权事宜不存在协议纠纷和违约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本次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外汇管理局网站。
特此公告外汇管理局网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外汇管理局网站。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拟投入金额:
1、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项目”)外汇管理局网站,投资总额28,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
2、 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投资总额95,81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72,421.08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8,421.08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外汇管理局网站。
● 新项目建设工期:建德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海南州项目的建设期为15个月外汇管理局网站。
● 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外汇管理局网站。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外汇管理局网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90.36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188.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74,154.9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3.9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8,479.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654.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3月31日余额合计为82,133.48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456.44万元)。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清远项目、白水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共计88,421.0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新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约占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29.47%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新项目名称及拟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以上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外汇管理局网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清远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连南瑶族自治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项目计划总投资额36,333.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032.99万元(含基本预备费706.53万元),流动资金300.01万元。该项目计划建设期6个月,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预计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62%。
截至2023年3月31日,清远项目已安装组件19.3MW,实现并网16MW,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326.0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3,281.56万元(含利息)外汇管理局网站。
2、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白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白水县晶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6,731.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6,131.26万元(含基本预备费1,492.77万元),流动资金600.12万元。该项目计划建设期10个月,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预计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9.22%。
截至2023年3月31日,白水项目已安装组件50MW,并进行了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尚未实现并网外汇管理局网站。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199.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5,139.52万元(含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清远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为农光互补项目外汇管理局网站。根据当地复耕地验收工作的推进,清远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公司调动多方资源积极寻找其他可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土地,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目前虽找到意向地块,但土地租赁协议的签署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该意向地块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土地交付时间与实际可交付面积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清远项目无法完成原计划建设规模。
白水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项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接入点(汇集站)外汇管理局网站。根据当地电网公司规划及白水项目的工期计划,本项目原计划接入附近的蒲白光伏升压站以实现并网发电,但由于该升压站还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白水项目开工建设后该升压站仍未开工建设。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升压站可投入使用的时间,为此,公司转而寻找周边的其他接入点。由于白水项目容量较大,周边无法找到可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可匹配本项目工期要求的接入点,而其他区域的接入点距离远,将大幅增加外线施工成本,增加项目总投资,不具备经济可行性。考虑项目指标有效性及应当地发改委要求,白水项目于2021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但因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接入点,目前尚未取得接入批复。考虑到项目建成后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公司在完成部分升压站工程建设及50MW的光伏场区施工后,未再继续推进建设,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99.96万元。
由于清远、白水项目暂时无法推进施工,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后续公司将继续推动解决土地、接入批复审批事宜,并在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进展确定实现项目收益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继续建设、对外出售等外汇管理局网站。
本次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仍为公司光伏电站主营业务,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外汇管理局网站。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公司拟在上述地点投资新建70MW光伏发电项目外汇管理局网站。本项目拟结合当地环境特点,采用“农光互补”开发方式,预计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8,8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投入28,029.41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16,000.00万元将用于本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2,757.66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1,034.1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6.18%(税后),投资回收期13.13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外汇管理局网站。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建德市晶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由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0-330182-04-01-137603),已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外汇管理局网站。本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办理需要的合规手续。
(二)晶科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县,公司拟在上述地点投资新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外汇管理局网站。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200MW,按1:1.25容配比进行建设,即实际建设容量为250MW,预计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95,81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投入93,205.96万元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中的72,421.08万元将用于本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年均增加收入约9,366.50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3,984.18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6.78%(税后),投资回收期13.27年(税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外汇管理局网站。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海南州晶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外汇管理局网站。
5、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取得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代码:2301-632500-04-01-681748),已签署土地相关使用协议外汇管理局网站。本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后续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办理需要的合规手续。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市场前景
原项目与新项目均为集中式光伏地面电站项目,所发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市场前景无重大变化外汇管理局网站。本公司为国内排名居前的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商,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项目建设后,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光伏电站运营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
2、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汇管理局网站。此外,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建设项目尚需按照相关法规办理环评、土地、施工许可等手续。预计新项目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但取得的具体时间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项目施工进度和并网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原募投项目的客观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所需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外汇管理局网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下转B641版)
本版导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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