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Connor 欧易交易所 2023-03-31 210 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展开全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上接B430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人员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申请外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作废3,500股;鉴于10名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作废0股申请外汇

同意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数量为3,500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0人申请外汇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条件,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同意合计作废261,000股申请外汇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条件,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同意合计作废60,000股申请外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申请外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请外汇

特此公告申请外汇

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编号:2023-00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外汇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申请外汇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申请外汇。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请外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5,315万元,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申请外汇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13.39%,且公司董事赵崇光同时担任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申请外汇。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申请外汇。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且公司董事黄淮同时担任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申请外汇。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受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下行影响,关联方产品销售及验收进度不及预期申请外汇。2023年公司将视关联方研发进度及产品验证情况,向关联方采购产品,预计关联方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且公司董事黄淮同时担任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申请外汇。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申请外汇

(四)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投资企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且公司董事黄淮同时担任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申请外汇。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就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申请外汇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申请外汇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申请外汇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申请外汇。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申请外汇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申请外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申请外汇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申请外汇

特此公告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外汇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申请外汇

● 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使用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申请外汇

● 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申请外汇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申请外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申请外汇。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购销业务多采用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申请外汇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申请外汇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申请外汇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使用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申请外汇

(五)交易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所涉外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申请外汇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申请外汇。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所涉外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申请外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申请外汇,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申请外汇,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申请外汇,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申请外汇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申请外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申请外汇

3、公司进行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申请外汇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申请外汇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申请外汇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申请外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申请外汇。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与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申请外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申请外汇。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具有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申请外汇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申请外汇。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申请外汇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申请外汇

特此公告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申请外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担保方式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申请外汇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结果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申请外汇。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二、接受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基于公司2023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申请外汇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申请外汇。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申请外汇

四、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申请外汇。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97.50万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无逾期对外担保申请外汇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797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92,1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8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821,4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97,785,759.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035,676.77元申请外汇。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4900025号《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申请外汇。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申请外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申请外汇。截至2023年3月20日,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研发中心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一)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申请外汇,截至2023年3月2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0日申请外汇,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申请外汇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3月20日申请外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投项目预计投入金额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调整申请外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产生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一)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公司于2021年末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研发中心建筑面积、计划建设超净车间面积增加,导致用于建筑工程费、超净车间建设费有所增加申请外汇

(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受停工停产、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影响,研发中心大楼工程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在惠州募投实施地尚未完成工程建设前,公司以深圳杰普特的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了部分研发设备采购、开发费用、软件著作权及专利购置费等,因此该部分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二次投资申请外汇

(三)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场地规划设计、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申请外汇

(四)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申请外汇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投资,研发中心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申请外汇。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申请外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外汇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外汇。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请外汇。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外汇。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申请外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2月8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申请外汇。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2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申请外汇。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申请外汇。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5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申请外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申请外汇

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申请外汇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申请外汇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3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申请外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3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申请外汇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申请外汇

。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39.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申请外汇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申请外汇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或“《2020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申请外汇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人员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申请外汇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28人调整为125人,作废32,500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4.32%,作废68,172股

申请外汇

3、鉴于125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作废0股

申请外汇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票数量为100,672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25人

申请外汇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申请外汇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人员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申请外汇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1人调整为10人,作废3,500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目标值,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作废0股

申请外汇

3、鉴于10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和《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作废0股

申请外汇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数量为3,500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0人

申请外汇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或“《2021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申请外汇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合计作废261,000股

申请外汇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申请外汇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和《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合计作废60,000股

申请外汇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申请外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2020年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激励计划》及《2021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申请外汇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请外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申请外汇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申请外汇

(三)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申请外汇

特此公告

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申请外汇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6日、2022年7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及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4.8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73.65万股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16.7257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

申请外汇

归属股票分别于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11月11日及2022年11月21日上市流通,共归属951,757股,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

申请外汇

。公司股份总数由92,865,576股增加至93,817,333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9日、2022年7月22日、2022年11月5日及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申请外汇

鉴于此,公司拟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由92,865,576元修订为93,817,333元

申请外汇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申请外汇

,鉴于前述变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涉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申请外汇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申请外汇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申请外汇

特此公告

申请外汇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本版导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2023-03-31

评论